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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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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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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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侦查结束后交给检察院审查,检察院觉得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免予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
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则就要进入公诉程序,案件即会交到进行审理,最后由判决,结果可能是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罚。
《检察院刑诉规则》中第七十三条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第六十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
1、由公安机关执行。
2、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由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
、检、法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
1、住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进行。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作地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2)特定重大犯罪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与解除监视居住之间的关联性研究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措施皆应在规定期限内期满之时予以解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视居住期限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理工作亦不得间断。
专业解答解除监视居住期满通常是好事,说明嫌疑人或被告在这段时间里表现不错,没有违反规定,案件可能有了新的进展,或者部分调查已经完成。理论上撤销监视居住,就意味着解除了对他们的行动限制,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了。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发展和性质来全面评估判断。
专业解答没批捕不代表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诉讼程序正常进行。没批捕可能是证据不够或情节较轻。要不要解除,得看具体情况和调查需求。要是案件还需要查或者有特殊规定,监视居住可能会继续。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转监视居住后,解除与否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确凿的犯罪证据,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通常不会解除监视居住。相反,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或者不构成犯罪,或者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等情况,监视居住可能会被解除。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在同一诉讼期间内不能同时执行。如果要将强制措施从取保候审转换为监视居住,通常需要先解除取保候审。这个决定通常是基于案情的发展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行为、危险性等因素做出的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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