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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要及时关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情况,若认为合同对其有利,应尽快以明示方式追认,比如通过书面协议或口头明确表态同意合同生效。
(二)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在知晓无权代理行为后,要审慎决定是否追认。如果认可该代理行为带来的效果,就应在合理期间内进行追认。
(三)相对人若想促使合同效力尽快确定,可合理行使催告权,设定合理期限要求追认权人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025-07-14 11: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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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认权属于形成权。在效力待定合同里,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等,就是追认权人。
2.追认权人能决定合同有效与否。追认了,合同从一开始就有效;不追认,合同自始至终都无效。
3.追认得用明示方式,像书面或口头明确同意合同生效。而且要在合理时间内追认。
4.相对人有催告权,能催追认权人尽快决定。要是没在期限内回应,就当是拒绝追认。这制度能平衡各方利益,维护交易秩序。
2025-07-14 10:1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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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追认权是形成权,追认权人能决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需以明示方式在合理期间内追认。
法律解析:
在效力待定合同里,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等作为追认权人,拥有决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权力。一旦追认,合同从一开始就具备法律效力;要是拒绝追认,合同自始至终都不具有效力。而且,追认必须通过明示的方式,书面或口头明确同意合同生效才行。同时,为了避免合同效力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追认要在合理期间内完成。相对人也有催告权,能促使追认权人尽快决定。要是追认权人没在合理期限内表明态度,就会被视作拒绝追认。这一制度精妙地平衡了各方利益,既赋予追认权人对合同效力的掌控权,又保障相对人合理期待,让交易秩序更稳定。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有关效力待定合同或追认权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14 10:0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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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认权确实属于形成权。效力待定合同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等作为追认权人,在合同效力认定上起着关键作用。
为更好发挥追认权制度作用,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对于追认权人而言,应清晰知晓自身权利和期限规定。在面对合同追认情况时,及时审慎地作出决定,避免因拖延导致合同效力长期不明。
2.
相对人在行使催告权时,需以合适方式进行,如书面催告并留存凭证,明确合理期限。同时,在催告期间耐心等待,避免因急于求成而引发不必要纠纷。
3.
法律层面,应进一步细化合理期限的界定标准,根据不同合同类型和实际情况制定更具操作性的规定,减少实践中因期限不明产生的争议,切实维护交易秩序稳定。
2025-07-14 09:2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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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追认权作为形成权,在效力待定合同领域有着关键作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等作为追认权人,其对合同效力具有决定性权力。
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能决定合同走向。
(2)追认权人作出的追认或拒绝追认的决定直接影响合同效力。追认使合同自始有效,拒绝则自始无效。
例如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
(3)追认的方式要求明示,书面或口头明确同意合同生效,不能以沉默或默认方式。
像以书面文件同意合同生效,就是有效的追认方式。
(4)追认有合理期限限制,相对人有催告权。若追认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表态,视为拒绝追认。
提醒:
作为追认权人,要及时关注合同情况,在合理期限内明示态度;相对人若催告,要留意催告期限,以免权益受损。
2025-07-14 08:18: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