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呲牙]我有件棘手的事请教你,我娘家有处房产,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1990年买房的时候是以我爷爷的名字买的,是单位的房子。分两次付款,都是我妈付的。但第一次付款时写的付款人是我爷爷,第二次付款人就写的我妈。这个房子1991年入住起,就是我家和我爷爷一起住,我家长期和我爷爷奶奶生活,最后老人没了也是我家一直照顾。我爷爷有两个儿子,我爸和我二叔,老人临终前给我爸和二叔说过,这个房子给我哥了,到没有留下书面材料。如今我二叔也去世了,我爸还在。二叔家有个儿子,就是我堂弟。我堂弟意思说这房子是爷爷的,他应该也有份,看怎么处理。
哎,协商一下,不行的话给拿点钱把这个房子放到你们名下吧,具体你可以咨询我
2025-07-13 12:00:08 回复
您好,您说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涉及代际房产继承问题。我来帮您分析一下:首先,从法律角度看,这套房产登记在您爷爷名下,原则上属于您爷爷的遗产。虽然购房款主要由您母亲支付,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为借款或赠与,很难直接主张房屋所有权。关于您爷爷的口头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当时只有您父亲和二叔在场,可能难以被认定为有效遗嘱。不过考虑到您家长期与老人共同居住并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在遗产分配时可以主张多分。建议您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处理:
1. 先与堂弟友好协商,毕竟您家实际出资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争取达成分配协议
2. 收集购房款支付凭证、共同居住证明、赡养老人等证据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但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先与堂弟协商,争取达成书面协议;同时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觉得这个思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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