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隐瞒病情[子宫癌J己婚后,私下吃治疗该病的药,手朮时女方及女方家长,他们谁也没有通知男方,手朮摘除了子宫的全系统,切除了卵巢并术中进行了结扎,女方出院开始化疗时男方才知道的,这种婚姻,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能获得法律准许吗?采用那部法律与条款?(男方获的女方住院出院证,医生的诊断证明,,化疗报告单)
这种情况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男方在婚后才知道女方患有子宫癌并且进行了手术切除子宫和卵巢并结扎,这属于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情形,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男方可以收集女方住院出院证、医生诊断证明、化疗报告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7 15:0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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