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西方×饭店与×农场主签订购买火鸡合同,准备圣诞节食用,但×农场主,未能按期将所需火鸡交与西方×饭店(因为过了节,就不吃火鸡)故×饭店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肉鸡愈期交货,只负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赔偿损失。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对于轻微违约不能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由此可见,并不是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都足以使对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只有当一方出现重大违约、根本违约或违反合同条件时,对方才能解除合同。如果属部分违约,可协商部分解除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当然,解除合同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另外,如果属政府批准成立的合同,其解除时还应报批准单位备案。
关于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能否同时并用问题,德国法规定:解除合同与赔偿不能并用。解除合同就不得再要求赔偿;要求赔偿不能再解除合同。
我国与大陆法系相同:解除合同与赔偿可同时并用。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二房东隔断房东解除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合同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只要起诉二房东要回就可以了,因为二房东与大房东的合同解除了。你要有大房东与二房东要解除合同的情况理由,才可拒交后面租金,比如大房东的通知函,口头告知等。
二房东一般是指非产权人本人租,是有人从房东处承租了房产,再转租给其他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此处的承租人就是二房东。
房屋转租行为要征得原出租方的同意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可以得知,房屋转租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二者界定的标准就是是否征得出租方的同意,转租方(现实中习惯称为“二房东”)未征得房主的同意就擅自转租的行为是不可能得到法律的认可的,除非双方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允许转租行为的出现。
如果二房东与房主之间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可以转租,或者应房主同意转租,那么二房东出租才合法。承租人转租须经房主同意,二房东和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可能会因为没有得到房主的同意而没有效力,根据当前司法实践,转租已成为事实,房主人若没有提出异议,那么转租有效虽然没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有口头约定,又有承租事实,那么承租人和二房东的房屋租赁关系成立。
在我国当前的房屋租赁市场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还不能解决转租操作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因此遇到转租行为时一定要谨慎。据此,次承租人(接受转租行为的承租人在法律上称为次承租人)在接受转租房屋过程中应注意:
首先,转租需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其次,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转租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因此转租合同中应约定,因第一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从而妨碍合同的正常履行的,第一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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