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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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实际损失赔偿:这部分包含已付购房款和利息。已付购房款是购房者支付给开发商的款项,而利息按照已付购房款数额,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计算,目的是弥补购房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2)惩罚性赔偿:当开发商出现一房二卖、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欺诈情形时,购房者有权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但此赔偿的主张需符合法定情形,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其作用是对开发商的欺诈行为进行惩戒。
提醒:购房者主张惩罚性赔偿务必满足法定条件,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分析具体案情。
(一)对于购房者而言,要保留好支付购房款的相关凭证,如发票、转账记录等,以便准确计算已付购房款及后续利息。
(二)当发现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欺诈情形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宣传资料等,为主张惩罚性赔偿做准备。
(三)向法院主张赔偿时,清晰明确地列出实际损失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具体金额及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1.实际损失赔偿:包含已付购房款和利息。已付购房款指购房者付给开发商的款项;利息按已付房款数额,参考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算。这是对购房者直接损失的补偿。
2.惩罚性赔偿:开发商有一房二卖、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欺诈情况,购房者可要求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赔偿。主张该赔偿要符合法定情形,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定,旨在惩戒开发商欺诈行为。
结论:
商品房买卖欺诈赔偿项目包括实际损失赔偿(含已付购房款及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利息)和符合法定情形下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解析:
在商品房买卖中,当出现欺诈情况时,赔偿有明确规定。实际损失赔偿是基础,其中已付购房款是购房者实实在在交给开发商的钱,利息则按照已付购房款数额,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算,这是对购房者直接损失的补偿。而惩罚性赔偿是针对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像一房二卖、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法定情形,购房者可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但能否获得该赔偿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这是对开发商欺诈行为的有力惩戒。若遇到商品房买卖欺诈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邢台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包括的补偿项目有房屋价值补偿,以及还有因征收房屋产生的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最后还有奖励性补偿,这些补偿都会结合当地的补偿政策来确定,这要才能保障到被拆迁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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