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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无法退款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赵** 上海-长宁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6.11 08:33:30 360人阅读

开发商无法退款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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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出现合同约定退款情形或因开发商自身原因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开发商不退款时,购房者应先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质量问题报告、未按时交房的证明等,为后续协商或诉讼做准备。
(二)与开发商协商时,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依据,保持冷静理智,争取和平解决退款问题。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投诉,请求协助处理。
(四)还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06-11 13:0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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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无法退款通常是违约。合同里若约定了退款情形,出现该情形却拒绝退款,就是违反约定。
2.因开发商自身问题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像房屋质量差、未按时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款,此时不退款也违约。
3.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购房者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诉讼维权。

2025-06-11 12:41: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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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开发商无法退款通常属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可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合同明确约定退款情形,情形出现时开发商拒绝退款,或因开发商自身原因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未按时交房,开发商不退款就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退款。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购房退款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2025-06-11 12:2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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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无法退款多为违约行为。若合同约定了退款情形,条件达成时开发商拒绝退款,或因开发商自身问题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房屋质量差、未按时交房,其不退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等责任。

为维护权益,购房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退款,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和依据。
2.若协商无果,收集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退还购房款。

2025-06-11 10:3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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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开发商无法退款,在合同约定退款情形出现却拒绝退款时,这明显违背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比如合同规定满足特定条件开发商要退还购房款,条件达成其却不履行。
(2)当因开发商自身问题,像房屋质量严重不达标、未按时交房,致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购房者依法有退款权利,开发商不退款同样构成违约。
(3)按照法律,违约的开发商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购房者可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退款,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权。

提醒:
购房者遇到开发商无法退款情况,要注意留存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11 09:02:59 回复

一、没签商品房购买合同算谁违约商品房认购合同的关键是定金的问题,而定金的问题主要出在如果违约了定金如何处理。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按照认购合同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谈判,最终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这时交的预约款抵作房价。如果认购合同中明确了你交给开发商的钱是定金,并且规了定金罚则。这个时候就适用定金罚则处理好了,没什么好说的。这个时候的关键就是判断双方是否违约,是谁违约了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如果认购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并没有对房屋的价格、面积、朝向等具体状况做出约定,而把这些作为进一步磋商的前提。但在约定的时期内购房者又没有就商品房价格、面积和朝向等具体条件与开发商达或一致,从而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此时双方都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因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了积极的磋商,至于购房合同没有达成,是因为双方未能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那不是认购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第二,与前一种情况正好相反,如果认购合同已经对将来要签订的购旁合同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而购房者不同意依认购合同的条件去签汀购房合同,则购房人应承担认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开发商有权拒绝向购芳者返还定金。第三,如果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提出了与认购合同约定不同的条件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合同没有签订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以上三种情况说的是双方都就购房合同的达成进行了磋商谈判的情形,如果开发商或购房者无正当理由没有进行谈判或是虽然进行了名义上的谈判却只是恶意磋商,致使购房合同没有达成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谈判义务或者恶意履行谈判义务的一方就要适用定金罚则了。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属违约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应该说是正确的。但实际在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开发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比如有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卖方对自己的免责范围规定得过于宽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售房方不能把开发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动产中的房地产所具有的高价值性,要求合同双方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进行交易。而现实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使得公众在遇到购房问题时陷入被动的境地,比如不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是约定交房时间时对不可抗力进行约定而免除将来自己的违约责任,而这些不利于对购房者的保护,可购房者也不易发现。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购房,也可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亦称“过失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对称。民事责任制度的一般原则。行为人只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若主观上并无过错,即使行为已致人损害且具有违法性,亦不负民事责任。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两种状况。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损害后果,但仍然希望或听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为故意; 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到,或虽预见到了但自信可以避免的心理状态,为过失。判断行为人是否应该预见,应在普通人的一般认识水平上,结合行为人本身的具体情况以及行为时的具体环境予以确定。民事责任中,一般不问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还是过失,均应对其行为的后果负责; 但在数人共同过错致人损害,或行为人与受害人都有过错时,过错程度的不同,是分担民事责任大小的依据。  二、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法律责任的一种。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在主观上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伴随近代科学技术和工业大生产的发展而产生。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迅速发展,危险增加,事故和公害增多,而要证明侵害人有过错往往有困难,尤其是大型危险性工业的兴起,随时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人体健康,约束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世界各国陆续在民事立法、经济立法和行政立法中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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