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服装超市干了七天,当时应聘工作的时候,那边说的七天的试用期是没有工资的,然后就干了七天,一天长达11个小时的工作,身体实在是吃不消,不想干了,请问这七天应该给不给工资
这七天应该给工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付出劳动,单位就该支付报酬。即便约定试用期无工资,该约定也不合法。你可先和超市协商,要求支付这七天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据,比如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通过合适途径维权。
2025-06-03 13:52:3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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