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白银法律咨询 > 白银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未取得预售认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未取得预售认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尚** 甘肃-白银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5.23 12:28:24 420人阅读

未取得预售认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白银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白银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认购房合同通常无效,不过起诉前取得的可认定有效。开发商故意隐瞒该情况属欺诈,购房者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同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请求其承担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发现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先尝试与开发商友好协商,争取达成解决方案。
2.若协商不成,购房者需及时收集认购协议、付款凭证等能证明交易的证据。
3.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主张自己的诉求,让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2025-05-23 18:51:0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认购房合同一般认定无效,不过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可认定为有效。这体现了法律对交易稳定性的一定考量,给予开发商一定补救机会。
(2)购房者在合同无效情况下,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以此保障购房者的经济权益。
(3)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事实,构成欺诈,购房者有权请求撤销合同,赋予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手段。
(4)购房者发现问题后,应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认购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通过诉讼方式维权,这是合理有效的维权途径。

提醒: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房合同前,务必核实开发商预售许可证明情况。若遇到此类纠纷,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23 16:58:56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发现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可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争取达成退款等解决方案。
(二)若协商不成,需收集认购协议、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
(三)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可请求撤销合同,还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025-05-23 15:29:50 回复
咨询我

1.未获预售许可签的认购房合同一般无效,不过起诉前取得许可则有效。
2.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要求其承担不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3.开发商故意隐瞒无证事实属欺诈,购房者可撤销合同。
4.发现无证,先和开发商协商,协商无果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维权。

2025-05-23 15:17:1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认购房合同通常无效,起诉前取得则可认定有效,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等,遇欺诈可撤销合同,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认购房合同,原则上应认定无效。不过若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该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当合同无效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相应损失,甚至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这一事实,构成欺诈,购房者可请求撤销合同。购房者发现此类情况,可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就需收集认购协议、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在购房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5-23 13:43:11 回复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基本性质:审判实践中,对商品房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由于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非的合同,由于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我们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的合同。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假如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基本性质:审判实践中,对商品房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由于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非的合同,由于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我们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的合同。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假如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