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59岁女性上班途中因车祸致残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判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般不算工伤,未享受且符合条件的算工伤。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等情况可认定为工伤。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若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单位是劳务关系,上班途中车祸致残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59岁女性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车祸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发生在合理上班时间和路线上,就可认定为工伤。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通过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获取工伤保险待遇;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可按劳务关系向单位或侵权人主张赔偿。若对工伤认定及赔偿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达到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和单位是劳务关系,上班途中因车祸致残一般不算工伤。
2.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且车祸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在合理上班时间与路线发生,算工伤。
3.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条件,可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获保险待遇;已享受的,按劳务关系向单位或侵权人索赔。
1.59岁女性上班途中因车祸致残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与单位是劳务关系,通常不算工伤;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车祸符合一定条件则算工伤。
2.认定工伤的条件为事故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且在合理上班时间和合理路线上发生。若59岁女性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可认定为工伤。
3.对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可通过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获取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4.若该女性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可按劳务关系向单位或侵权人主张赔偿。
(一)若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上班途中因车祸致残不算工伤,可按劳务关系向单位或侵权人主张赔偿。
(二)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当车祸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且在合理上班时间和合理路线上发生时,可认定为工伤。通过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获取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1)通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上班途中因车祸致残一般不算工伤。
(2)若虽达到59岁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车祸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在合理上班时间和合理路线上发生,就可认定为工伤。
(3)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获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劳务关系向单位或侵权人主张赔偿。
提醒:
判断是否为工伤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不同情形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意见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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