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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15日后再次鉴定有效吗

熊* 西藏-日喀则 工伤鉴定咨询 2025.05.15 04:19:42 313人阅读

劳动能力鉴定15日后再次鉴定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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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能力鉴定再次申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对设区的市级鉴定结论不服,需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15日属于除斥期间,一旦届满,申请人就丧失再次申请的权利,省级鉴定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不过,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超过15日的期限,申请人可尝试向鉴定委员会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求其受理。但最终是否受理,决定权在鉴定委员会。

提醒: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务必注意15日的除斥期间,尽量按时申请。若遇特殊情况超期,及时准备好证明材料争取机会,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15 11:0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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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15日后再次申请鉴定通常无效。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需在收到结论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这15日是除斥期间,逾期未申请便丧失再次申请权利,省级鉴定委员会不予受理。

不过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超期,可尝试向鉴定委员会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争取受理,最终是否受理由鉴定委员会决定。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建议如下:
1.及时关注鉴定结论,在收到后尽快确定是否申请再次鉴定,预留足够时间准备申请材料。
2.如遇可能影响申请的特殊情况,提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应对办法。
3.保留好各类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2025-05-15 09:3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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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15日后再次申请一般无效,但若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超期,可尝试说明情况争取受理。
法律解析:
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论不服,需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15日是除斥期间。期间一满未申请,申请人就丧失再次申请权利,鉴定委员会不予受理。不过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超过15日申请,可尝试向鉴定委员会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不过最终是否受理由鉴定委员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间有严格规定,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若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遇到复杂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15 08:2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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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在收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后,务必在15日内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避免因超期丧失再次申请的权利。
(二)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应对。若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超期申请,要积极说明情况,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争取鉴定委员会受理。

法律依据:虽然没有专门针对此情况的某一条明确法条,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同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除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等情况,当事人也可争取合理权益,这里体现了公平合理对待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行使权利的法律精神。

2025-05-15 07:5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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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能力鉴定15日后再次申请通常无效。若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需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这15天是除斥期间,过期未申请,申请人便失去再次申请的权利,省级鉴定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若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超期,可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看能否获受理,决定权在鉴定委员会。

2025-05-15 06:09:35 回复

1、鉴定时机。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见18条),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医疗期满评残是为了转发伤残待遇,停发较高的工伤津贴,有利于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避免“小伤大养”造成的浪费和损失。许多人问:为什么不规定“医疗终结”时间呢?我们请专家研究过这个问题,多数专家认为:对于不同的伤病情,不同的人体素质和医院的不同医疗水平,并考虑到医学的发展,从医疗技术角度规定“医疗终结标准”是很困难的。借鉴国际作法从政策上规定医疗期。许多省市已规定和执行“医疗终结”期限,仍可以作为地方性补充标准执行。2、伤残鉴定的时效。凡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综上可知,申请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的时间为工伤医疗期后的1个月到24个月,但最长不能超过36个月。更多工伤鉴定方面的知识,你可以继续关注我们律图网站后期推出的相关文章,然后进行深入了解。要是你在这方面存在法律疑问的话,也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尽快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1、鉴定时机。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见18条),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医疗期满评残是为了转发伤残待遇,停发较高的工伤津贴,有利于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避免“小伤大养”造成的浪费和损失。许多人问:为什么不规定“医疗终结”时间呢?我们请专家研究过这个问题,多数专家认为:对于不同的伤病情,不同的人体素质和医院的不同医疗水平,并考虑到医学的发展,从医疗技术角度规定“医疗终结标准”是很困难的。借鉴国际作法从政策上规定医疗期。许多省市已规定和执行“医疗终结”期限,仍可以作为地方性补充标准执行。2、伤残鉴定的时效。凡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综上可知,申请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的时间为工伤医疗期后的1个月到24个月,但最长不能超过36个月。更多工伤鉴定方面的知识,你可以继续关注我们律图网站后期推出的相关文章,然后进行深入了解。要是你在这方面存在法律疑问的话,也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尽快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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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因冶疗错过15日的再次工伤鉴定怎么办?

    专业解答因冶疗错过15日的再次工伤鉴定,那么只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因为根据规定,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超出该期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复检申请。

    2024.08.11 2251阅读
  • 工伤鉴定不服超过15日还能再鉴定吗?

    专业解答出结果后需要注意一下决定书上的复议日期规定,最好及时申请以免错过,工伤鉴定不服超过15日不再次申请的,不会被受理。鉴定委员会的提交期限、出结论的期限也有所规定。

    2024.06.19 48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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