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司这种做法很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简单分析一下:首先,即使没有约定试用期,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受到《劳动合同法》保护。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比如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等,且需要举证。其次,法律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天突然辞退且没有正当理由,明显违反程序规定。建议您:
1. 先保留好入职证明、工作记录等证据
2. 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并说明理由
3. 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相当于1个月工资)
4.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种情况建议先与公司沟通,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再考虑走法律途径。需要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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