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到租期,己提前交2个房租,想拿回一个月房租和押金
您好,我理解您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但具体责任需要看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建议您先做这几步:
1. 仔细查看租赁合同中的提前解约条款,看看是否有关于违约金或押金处理的明确约定
2. 检查您提前解约是否给房东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空置期)
3. 收集好已支付房租的凭证和押金收据从实务经验来看,您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
- 如果房东能很快找到新租客,可以争取拿回部分预交租金
- 押金通常可以协商退还,但可能要扣除部分作为违约金
- 建议以书面形式沟通,保留协商记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但需要评估时间成本和诉讼风险。建议先友好协商,实在不行再考虑法律手段。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或起草协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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