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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妈妈1970年的,于2025年1月2日在学校食堂里里面工作,开水烫伤了脚,现在学校食堂承包商有购买了意外险报销了医疗费,现在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什么都没有,我要怎么合理拿到这些费用
工伤还是人身损害?工伤认定条件您母亲与承包商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合同,有实际用工即可认定)。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开水烫伤符合条件)。结论:构成工伤,应优先按《工伤保险条例》索赔。若承包商未缴工伤保险由承包商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意外险与工伤赔偿的关系意外险报销医疗费后,您仍有权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二者可叠加,医疗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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