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十六年在监监狱死之,死之原因肺内感染,呼吸衰竭,死亡,家属有疑议,多次要说法没有明确答复,尸体已快一年了在馆仪馆,
家属对死因有疑议很正常。可以先申请对尸体进行检验,确定准确死因。若检验结果与告知的死因不符,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同时收集服刑期间监狱对其医疗救治等相关证据。建议尽快处理尸体,避免产生更多费用和不必要麻烦。可与相关方面进一步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2025-04-25 10:50:00 回复
监狱管理机关依法应对被监管人的生命健康权予以保障,对被监管人的疾病应及时救治,否则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2025-04-23 04:16:21 回复
这种情况确实令人痛心,也理解家属寻求真相的迫切心情。从法律角度分析,建议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根据《监狱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服刑人员死亡后,监狱应当立即通知家属并出具死亡证明。如果家属对死因有异议,有权要求进行尸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鉴定。目前尸体尚未火化,这为查明真相保留了关键证据。
其次,建议家属尽快书面要求监狱提供完整的医疗记录、抢救记录和监控录像(如有)。这些材料是判断监狱是否存在医疗延误或处置不当的关键依据。如果监狱拒不提供,可以向当地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投诉。
另外,关于赔偿问题,如果最终调查结果显示监狱存在过错(如未及时送医、医疗条件不足等),家属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赔偿。但需注意,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建议不要拖延。
下一步建议:1.立即委托律师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调取完整档案;2.向当地检察院申请监督调查;3.如确有必要,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处理过程中注意保存所有书面往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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