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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哺乳假最新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李* 海南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3.13 12:11:13 10人阅读

你好,我和妻子去年结的婚,今年生育了小宝宝,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重庆哺乳假最新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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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哺乳假规定2018年说明: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晚育的妇女,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7天。
上面是重庆哺乳假最新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8-03-13 12:1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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