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一朋友在筹划工程,现在到了签订工程合同的阶段,但是工程合同种类繁多,想来问一下工程合同有哪些类型及其特点?
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用于如下情况:
1
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
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如研究开发性质的工程项目;
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对业主而言,这种合同形式也有一定优点,如:
(
1
)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招标和施工;
(
2
)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和快捷;
(
3
)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
4
)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人地介人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
5
)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对承包商来说,这种合同比固定总价的风险低,利润比较有保证,因而比较有积极性。其缺点是合同的不确定性,由于设计未完成,无法准确确定合
同的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及合同的终止时间,有时难以对工程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2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一个总价,按中标的工程总承包价签订合同,据此总价完成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上规定的所有工程,业主不
管承包商获得多少利润,均按合同规定的总价分批付款。所以有时也称为包干制。采用这种方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招标时,应能详细而全面地准备好设计图纸和规范,使投标者能够准确地计算工程量;
(
2
)工程风险不大;
(
3
)在合同条件允许范围内,给承包商以各种必要的方便条件。
总价合同一般又可大致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价的总价合同。
(1)
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的报价以详细而准确的设计图纸、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并考虑到一些费用的上涨因素,如业主的设计图纸无变更,则总
价固定,承包人不得要求变更承包价。施工中图纸有变更时,总价也要变更。这种合同,承包商要承担一切风险,很可能要为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付出
代价,因此一般报价较高。对工期不长(一般不超过
1
年)
、规模较小、工程项目内容要求十分明确的工程,这种方式是比较简便而适宜的方式。
(2)
可调价的总价合同:在报价和订合同时,以设计图纸、工程量及当时的价格计算签订的合同总价。但在合同条款中,双方应商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
因物价上涨而引起工程投入物的成本上升,合同总价应相应调整。这种合同,由业主承担了物价上涨这一风险,其他风险还是要承包商来承担。一般工
期较长(
1
年以上)的工程,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3
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种合同通常也是以招标方式取得,是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实际成本,或称可报销成本,和管理费及利润的一种合同方式。
你好,工程合同有哪些类型及其特点的解释如下:
1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设计图纸准确,详细,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
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指承包整个工程的合同价款总额已经确定,在工程实施中不再因物价上涨,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工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可调总价合同,指合同条款中双方商定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或达到某一限度时,合同总价相应调整,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
终结算工程总价款。项目工期一般较长,各项单价在施工实施期间不因价格的
变化调整,而在每月(或每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
算,在工程全部完成后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2
单价合同:适用于招标文件已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但合同整体工程量界定由于建设条件限制尚未最后确定的情况,采取签订合同采取估算工程量,
估算时采用实际工程量结算的方法,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其中固定单价合同指单价不变,
工程量调整时按单价追加合同价款,
工程全部完工时按竣工图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可调单价合同,指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性因素存在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实施中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单价,另根据约定,如在施工期内物价发
生变化等,单价可以做调整,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约定,如在施工期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
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3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双方约定业主承担全部费用和风险,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支付方式事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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