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民法典合同纠纷里,对于判决前是否继续履行合同,需综合考量。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这是保障守约方权益的常见做法。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等,这些情形下不能强制继续履行合同。
(3)若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先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当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就应当恢复履行。
提醒:
合同纠纷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对应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合同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通过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对方应继续履行的义务。
(二)若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等情况,不能强制继续履行,可考虑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如要求赔偿损失。
(三)当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恢复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民法典合同纠纷判决前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要视具体情况。若一方无故不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
2.存在例外,如法律或事实上无法履行、标的不适于强执或费用过高、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请求履行,不可强制继续履行。
3.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并通知。对方提供担保,应恢复履行。
结论:
民法典合同纠纷中,判决前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若合同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不过存在例外情况,像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等,便不能强制继续履行。另外,若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履行。在合同纠纷里,法律既保障守约方权益,也考虑实际履行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类似难题,不清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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