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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正式合同,内容都包括哪些方面呢

唐** 河南-新乡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3.11 18:47:31 16人阅读

有一个朋友在外地买了一个房子,是在房地产公司的手里买的,和他们签订了一个购房合同,最新的购房正式合同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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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 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
2、甲方(转载于:2016最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省__市___________【区(县)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 】________
【幢】【座】【号(楼) 】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号(室) 及地下室: 号;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地下室及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_佰元整(小写: );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的一切交易税费由乙方全部负担。
3、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无任何担保、抵押、房屋名下未登记户口、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 截止到2016年叁月肆日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如有欠甲方补齐所以欠费及滞纳金,与乙方无关。
4、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三十天内迁出户口,以备于乙方落户使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贰日内,甲乙双方到房管局签订房屋网签协议并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乙方支付首付款总房款的30%(大写: 拾 万 千 元整) 打入监管账户,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网签后,甲乙双方必须按照监管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018-03-11 18:4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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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房正式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12斗8#地的场地,用于黄麻生产加工,租期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一年,年租金为 万元,合同签订一次性付清(先交钱后生产)。乙方须每月预交电费,当月电费交清。
二、乙方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如生产安全、人身伤亡、火灾及生活中的疾病等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遇政府及各方面的检查等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协助解决)
三、乙方生产结束后,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场地。
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违约,由违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8-03-11 18:48:31 回复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订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正式直签合同制的回答可以借鉴以下内容。你看合同是跟谁签的。跟铁路局签的,是在编正式工。如果不是那么对于铁路来说你是临时工也就是劳务派遣,是否存在工作满10年转长期合同要看跟你签的单位与铁路局是否有相关协议。

你好,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没有固定的格式,只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好合同期限、劳动内容、劳动报酬及发放方式、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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