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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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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孩父母离婚一般判给谁

刘** 辽宁-丹东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4.04 05:17:13 405人阅读

9岁男孩父母离婚一般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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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父母来说,若想争取9岁男孩的抚养权,要提供良好的经济收入证明,证明有能力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物质生活,比如工资流水、房产证明等。
(二)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生活习惯,避免有严重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
(三)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想法,但不要强迫孩子表达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5-04-04 09:5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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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男孩父母离婚,法院按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判抚养权。孩子满8周岁,会问其意愿,尊重他想和谁一起生活的选择。

2.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收入、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保障孩子生活成长的物质需求。

3.父母品行、教育方式也受关注,看谁能给孩子更好的身心关怀和教育。若一方有严重不良嗜好或暴力倾向,获抚养权可能性降低。

2025-04-04 09:2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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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9岁男孩父母离婚时,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抚养权,会尊重孩子意愿,还综合考量父母抚养能力、条件、品行等因素。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对于已满8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法院会全面考察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收入可保障孩子物质生活,稳定的居住环境利于孩子成长,工作稳定性影响陪伴孩子的时间。父母的品行和教育方式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价值观形成至关重要,存在严重不良嗜好或暴力倾向的一方,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如果您在离婚抚养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04-04 07:2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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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决9岁男孩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并尊重已满8周岁孩子的真实意愿,同时综合考量父母双方多方面情况。
2.解决措施与建议:
父母应保持良好品行,摒弃不良嗜好和暴力倾向,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
积极展示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经济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
尊重孩子意愿,不过度施加压力,让孩子能真实表达想法。在离婚过程中以孩子利益为重,共同协商出最适合孩子成长的抚养方案。

2025-04-04 06:0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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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9岁男孩父母离婚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孩子已满8周岁,其真实意愿是重要考量因素,法院会询问孩子愿意和哪方共同生活。
(2)法院会综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经济收入影响孩子生活水平,居住环境关乎孩子生活质量,工作稳定性可保障对孩子陪伴和照顾,确保孩子有物质保障成长。
(3)父母品行和教育方式也在考量范围内。良好品行和正确教育方式能给予孩子身心关怀和教育引导,若一方有严重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因素,获得抚养权可能性降低。

提醒:父母离婚争夺抚养权应从孩子利益出发,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4-04 05:38:10 回复

解答如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大致归纳如下: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解答如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大致归纳如下: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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