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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存在劳动局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只要是国家授权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具有法律效力,不因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否定而失效。
2、建议你研究生毕业前再找工作,不存在以什么毕业证书与什么单位签订合同的问题,你研究生毕业后之后,只要符合公司的招聘条件,你就可以应聘。没有说,你要拿着特定哪个证书跟谁签合同的问题。
3、关于实习,实习期一年,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规定,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则不存在任何问题,至于工资水平,则需要考虑单位性质、所在地域。
2018-03-11 11:06: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