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与撤销确实属于不同法律制度,不存在撤销情形。合同解除旨在提前终止合同效力,合同撤销是使合同自始无效。
针对合同解除与撤销的不同情形,建议如下:
1. 对于约定解除,当事人在协商时应明确解除条件、流程等,形成书面约定,以避免后面争议 。
2. 面对法定解除情形,当事人要及时留存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相关证据,如通知函、催告记录等,依法律程序行使解除权。
3. 若涉及合同撤销,受欺诈、胁迫等受损方,要尽快收集能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行为的证据,在规定时效内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撤销合同 。
法律分析:
(1)合同解除与撤销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存在互相替代或混淆的情况。
(2)约定解除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意思自治空间,协商一致或约定事由出现时就能解除合同,体现契约自由原则。
(3)法定解除是法律基于公平正义和交易安全考虑,在特定情形下赋予当事人解除权,保障合同目的实现。
(4)合同撤销是针对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显失公平等情形,对合同效力进行矫正,使合同恢复到未订立状态。
提醒:
签订合同时,明确解除和撤销条款。留意合同履行情况,出现法定或约定情形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
(一)在处理合同相关事务时,要准确区分解除和撤销的适用场景。若想通过约定解除合同,需提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解除事由,并且在协商一致解除时,要注意保留相关协商记录。
(二)对于法定解除情形,要注意收集和固定相应证据,比如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的证据等。
(三)当遇到合同撤销的几种情形时,受损害方要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因超过行使期限而权益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合同解除和撤销是两码事,解除不存在撤销的情况。
合同解除分两种。约定解除,就是双方商量好或者事先约好解除事由出现,就能解除。
法定解除有多种情况,像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
合同撤销一般是因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这些情况才会发生。
结论:
合同解除不存在撤销情形,二者属于不同法律制度。
法律解析:
合同解除有约定和法定两种方式。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可解除;法定解除包括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等多种情形。合同撤销则是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特殊情形。从适用情形来看,解除侧重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或无履行必要,撤销侧重于合同订立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显失公平等问题。二者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混淆。如果在合同事务中遇到相关困惑,无论是关于合同解除还是撤销,都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准确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合同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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