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朋友最近在就那些合同的签订,然后就想帮大家打听一下合同终止和中止的规定是什么啊?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合同中止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现的情形或者双方临时达成一致意见,暂时停止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今后影响合同终止和中止的情形消灭后或者按照临时意见可启动履行合同。合同终止即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停止,不再继续履行。
一、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它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二、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国家征收土地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原集体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原集体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性安置。) 2集体经济组织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用地需要,或者因用地人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或者因用地撤销、迁移等而停止使用土地,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一)终止的原因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般终止原因,如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权人自愿放弃、使用权人死亡后无人继承、土地的自然变故等。此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原因: 1、国家征收土地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集体土地时,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服从。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国家应给予公平的补偿。对于农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集体经济组织还可通过内部调剂等办法,为他们另行提供土地使用权。 2.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包括以下行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长期闲置土地;不当使用土地,致使土地状况严重恶化;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