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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限购解除合同的范围是哪些?麻烦讲一下

甯** 新疆-巴音郭楞 合同终止咨询 2018.03.03 15:36:57 14人阅读

我是天津的,准备要买房子,可是我之前就有一套房子了,结果限购出来了,天津限购解除合同的范围是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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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区域性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住宅用地供应、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管理以及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在区域性住房限购方面,意见规定: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2018-03-03 15:5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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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其实这个天津限购解除合同的范围挺多的,我给你举几个例子,自己慢慢看
  答: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至少一名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军官证不能证明服役所在地的需部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海新区购买住房的,是否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答: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是否需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
  答:不需要,只要两种证明之一即可。(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四、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一方可以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且满足我市购房条件的,是否可以夫妻另一方名义购房?
  答:可以。
  
五、限购住房包括哪几类?
  答:包括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六、本市集体户口居民是否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
  答:本市集体户口居民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
  
七、居民购买住房时,应向开发企业、代理机构、中介机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提交哪些材料?
  答:居民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人家庭情况申报表》。
  家庭成员有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代替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替代。
  集体户口居民购买住房的,需同时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户口页。
  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的,还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八、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员的共有单套住房,是否分别计入共有各家庭的住房套数?
  答:分别计入共有各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九、多户外地户籍居民以共有方式购买一套住房的,只需一户还是每一户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答:需每一户购房家庭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十、2017年3月31日前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2017年3月31日后需删除重签的,是否执行新限购政策?
  答:买卖双方姓名及住房地址信息不变的,删除重签后持原协议按2017年4月1日前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买卖双方姓名或住房地址信息变化的,按2017年4月1日后限购政策执行。
  十
一、公寓是否纳入限购范围?
  答:居住型公寓和已选择房屋用途为“居住”的混合型公寓纳入限购范围,其他类型公寓不纳入限购范围。
  十
二、房改购房是否纳入限购范围?
  答:房改购房不纳入限购范围且不计入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住房套数。房改购房取得产权后再出售的,纳入限购范围,按2017年4月1日后限购政策执行。
  十
三、住房共有人之间办理转移登记的,是否纳入限购范围?
  答:住房共有人之间办理转移登记的,不纳入限购范围,可按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十
四、个人在国有土地上自建住房是否计入住房套数?
  答:个人在国有土地上自建且已依法取得产权证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十
五、集体土地上所建住房是否计入住房限购套数?
  答:集体土地上所建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十
六、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是否计入住房套数?
  答: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并已取得产权的,计入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住房

2018-03-03 15:37:57 回复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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