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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工伤待遇里有生活津贴这一项。具体来说:
1. 职工要是因为工作出了事故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2.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再延长12个月。
3.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时,由所在单位来负责。
另外,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2025-02-10 15: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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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工伤待遇里有生活津贴这一项。具体情况如下:
1. 职工要是因为工作出了事故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这个阶段,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都不会变,单位得按月把钱给职工发了。
2.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最多不超12个月。
3.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得由单位负责安排。
要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工伤职工支付相应待遇,那工伤职工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2025-02-10 14:5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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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工伤待遇里包含生活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为保障职工在治疗期间生活不受影响。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比如一些普通的工伤情况,在这个期限内职工能得到稳定的收入保障。
二、特殊情况的延长规定
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像一些重伤导致长期无法正常工作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护理责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要安排专人或通过合理方式提供护理服务。
四、权益维护
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10 13:3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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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工伤待遇里有生活津贴这一项。相关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1. 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出了事故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这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发工资。
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3.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有人护理的话,就由所在单位来负责。
另外,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可以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2025-02-10 12:57: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