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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劳动能力鉴定10级能赔多少钱

王** 上海-静安区 工伤鉴定咨询 2025.01.30 15:14:06 318人阅读

苏州劳动能力鉴定10级能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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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明确是工伤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它是计算该补助金的关键依据。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据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计算,十级每满一年发0.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体现了对职工后续医疗的一定保障。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发1  3个月,旨在帮助职工再就业。此外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金额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

提醒:
具体赔偿计算涉及多项因素,职工要准确把握自身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等情况,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30 19: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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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苏州,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的赔偿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依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法律解析: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这样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基本生活,弥补因伤造成的收入损失。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计算,十级每满一年发0.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用于后续医疗康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伤残等级和年龄发1  3个月,帮助职工重新就业过渡。另外还有可能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项目。由于赔偿计算复杂,受职工实际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等多种因素影响。若你对劳动能力鉴定10级赔偿问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得赔偿。  

2025-01-30 18:3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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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7个月本人工资算。这里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算,十级每满一年发0.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发1  3个月。

(四)可能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赔偿结合实际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5-01-30 18:0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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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苏州,劳动能力鉴定10级的,这笔钱由工伤保险基金出,是7个月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差算,10级的每满一年发0.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发1  3个月。

另外,可能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具体金额要结合多种情况定。

2025-01-30 17:45: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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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地区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的赔偿包含多部分,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具体金额。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是7个月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建议职工留存好相关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准确计算补助金数额。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统计部门最近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算,十级每满一年发0.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职工应关注当地统计部门数据公布情况。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发1  3个月。
此外,可能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项目。职工要收集好能证明停工留薪期时长等相关证据,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准确计算出应得赔偿金额。

2025-01-30 17:06:25 回复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苏府[2005]117号)规定,对我市工伤职工的定期待遇标准进行调整、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相关数据口径(一)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四)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和苏州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发基数为5118元/月,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分别为单位按十级工伤标准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市社保中心。关于调整2014年度苏州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苏人保规〔2014〕12号各市,各有关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10%增加伤残津贴。(三)2014年7月1日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生活护理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付渠道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对象中,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调整待遇所增加的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但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定期待遇调整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列支。四。五、执行时间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7日按上述规定赔偿后。(二)苏州市人均预期寿命82、调整标准(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调整范围2014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二。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一级伤残增加290元,二级伤残增加280元、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月标准分别调整为2559元、2048元和1536元。符合以上第(一)、(三)项定期待遇调整的人员,按以上标准调整后,伤残增加270元,四级伤残增加260元,增加金额不足原待遇10%的。(二)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16岁,由原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予以补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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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

    专业解答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4.07.05 181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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