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省城上初三了,初一时租房签了三年合同,孩子六月份就要毕业了,我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咨询一下如遇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扣除押金是否妥当呢?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现在你应该清楚如遇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扣除押金是否妥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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