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10余年。 专业领域:公司企业法律事务、婚姻家庭法律事务 刑事辩护 杨芳律师于2013年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团队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法律事务的处理。团队所有律师都在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接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大部分拥有法律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的经历。团队律师经验丰富。在公司法律事务领域,杨芳律师担任多家企业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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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针对个体企业员工收受贿赂这一罪行上,一般情况下应由公安部门负责展开正式立案调查工作。原因在于,此类型的犯罪活动往往被视作经济犯罪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面对这类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所掌握的相关线索与确凿证据,依法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如果我们指的是那种个人独资或者说只有老板自己一个员工的小公司的话,比如说,老板犯了收受回扣这么严重的罪名,那与其说这不是由公安机关来处理,还不如说就是公安机关管这个。为什么?因为像这种涉及到钱财的犯罪,通常都被看作是经济犯罪的一种。所以,当公安机关发现有这样的犯罪行为时,他们就会根据掌握的线索和证据来展开调查和侦破工作。
2024-11-21 09:24:4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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