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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量工作未获取相应加班报酬乃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之举。在此种情形之下,劳动者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我们并不主张您立即采取行动。首先,我们建议您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您还可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甚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倘若经过上述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或用人单位拒不纠正其错误做法,那么,劳动者便有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4-11-14 13: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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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加班费的话,这就属于他们违约了。这个时候,你当然可以选择跟公司说拜拜不过我们还是不太建议你马上就走人。最好是先试着和公司沟通看看能不能解决问题,或者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这些方法都行不通,或者公司就是不肯改,那你就可以放心地跟公司说再见。
2024-11-14 11:2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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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那种公司不给加班费的做法,其实就是违反咱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了。你要是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完全有权利跟他们说再见,但是我觉得最好还是别马上就走人。你可以试着和老板沟通看看能不能解决问题,或者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这些方法都行不通的话,那你再考虑辞职也不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4-11-14 09:28: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