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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所述:
(1)对于城镇居民,其死亡赔偿金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参照二十年的年限标准进行计算。具体而言,若受害者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则其死亡赔偿金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若受害者年龄在六十至七十四周岁之间,则其死亡赔偿金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减去(受害者实际年龄减去六十周岁)];若受害者年龄在七十五周岁及以上,则其死亡赔偿金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五年。
(2)对于农村居民,其死亡赔偿金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参照二十年的年限标准进行计算。具体而言,若受害者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则其死亡赔偿金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若受害者年龄在六十至七十四周岁之间,则其死亡赔偿金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减去(受害者实际年龄减去六十周岁)];若受害者年龄在七十五周岁及以上,则其死亡赔偿金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五年。
2024-10-26 02: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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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额度,依据受到起诉法院所在地之上一个财政年度内该地区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基准计量,以二十年的日期单位进行计算。具体来说:例如受害者未满六十周岁,则其应得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等于该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若受害者年龄介于六十至七十四周岁之间,则其应得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等于该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减去(受害者实际年龄减去六十周岁)];而对于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的受害者,其应得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等于该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五年。
(2)至于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额度,同样依据受到起诉法院所在地之上一个财政年度内该地区农村居民平均纯收入的基准计量,以二十年的日期单位进行计算。具体来说:例如受害者未满六十周岁,则其应得的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等于该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若受害者年龄介于六十至七十四周岁之间,则其应得的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等于该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减去(受害者实际年龄减去六十周岁)];而对于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的受害者,其应得的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等于该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五年。
2024-10-26 00:5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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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死亡补偿金的赔偿事宜,我们将分别探讨城镇和农村两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1)对于城镇居民而言,其死亡补偿金应按照诉讼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并根据相应标准进行二十年的折算。(2)具体来说,若受害者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则其死亡补偿金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若受害者年龄介于六十至七十四周岁之间,则其死亡补偿金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减去(受害者实际年龄减去六十周岁)];而当受害者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时,其死亡补偿金则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五年。(3)至于农村居民的死亡补偿金,同样应按照诉讼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并参照上述方法进行二十年的折算。(4)具体而言,若受害者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则其死亡补偿金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若受害者年龄介于六十至七十四周岁之间,则其死亡补偿金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减去(受害者实际年龄减去六十周岁)];而当受害者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时,其死亡补偿金则等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五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4-10-26 00:14: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