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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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想让你的二婚家庭不因为房子闹矛盾的话,下面这几个方法挺好用的!第一个就是你得先立个遗嘱,把你的房子以后到底给谁这些事情都说清楚了!还有就是在结婚之前去做个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大家就会明白这个房子是你自己的私人财产!最后一个就是,既然是二婚,那就跟你现在的另一半商量好,把你们家的房子以后归谁管这件事写成一份书面协议,这样大家心里也都有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若欲规避二婚家庭继子女争夺房产之风险,您可采取如下措施:事先拟定遗嘱,以明确遗产中房产部分的所有权归属;或者您也可以选择在结婚前对房产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确保该财产属于个人所有;最后,您还可以在婚后与配偶协商,就房产的所有权问题达成严谨的书面共识。
2024-10-17 17:4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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