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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您不可避免地将接触到预售商品房合同。为了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并且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在签署此类合同时,您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必须仔细审查合同中是否包含了被称为“五证”的管理证件——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
其次,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同时,您也应该核实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如此,那么您就需要进一步审查他们是否持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在预售契约中,务必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具体约定违约金的绝对金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请参照现行的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
第四,针对可能出现的争议,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或者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有些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了定金后,却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此时,开发商往往仅退还购房款项,而不退还定金。
然而,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存在着不公平之处。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顺利获得按揭贷款,所以,我们强烈建议您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当您无法得到按揭贷款时,定金应该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一部分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4-10-11 15: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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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之际,我们难免会涉及到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一重要环节。在亲自参与签订此份包含多项法律条款的合同时,请务必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务必要认真审查该款房屋是否具有正规合法性的“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执照以及销售许可证,这些都是批准房屋开发建设及销售必不可少的证件。
其次,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且需要核实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如此,那么就必须对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在预售契约中,务必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设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建议参照现行的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
第四,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买卖双方均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此时他们往往仅退还购房款项,却拒绝退还定金,这样的做法不仅不合规,而且极不公正。鉴于并非所有人都能顺利获得按揭贷款,因此,强烈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当购房者无法得到按揭贷款时,定金应该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2024-10-11 14:1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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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购入商品房之时,往往会触及到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事。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注意以下关键问题:
首先,务必要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即"五证"是否完备无缺。在签署预售合同之际,购房者有义务审查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这五项证件是否齐备无误。
其次,购房者应该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且需要确认代表开发商签字之人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如此,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审查此人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
再者,在预售契约中务必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倘若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建议采用现行的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
此外,针对可能出现的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也可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进行处理。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开发商在购房者交付定金后却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此时他们仅退还购房款项而非定金,此种行为实属不当且不公允。鉴于并非每位购房者均能顺利获得按揭贷款,故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若购房者无法得到按揭贷款,定金将如何返还,是否需扣除部分费用作为手续费等事宜。
2024-10-11 12:53: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