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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的条件是什么,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谭** 湖南-衡阳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9.15 01:10:19 411人阅读

房屋预售的条件是什么,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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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预售的条件是什么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2020-09-15 01:12:19 回复

您好,关于签订预售合同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签订预售合同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对于商品房预售的一般情况,开发商通常会制定针对大多数购房人都适用的格式条款,作为将来与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的依据。购房人应事前认真阅读了解,不明白的地方需让开发商当即给予解释,不满意的地方需及时与开发商磋商,并将协商一致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固定。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除内容要周全外,还需注意开发商迟延交房责任与购房人迟延付款责任之间的对等性。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为筹集建设资金,开发商的预售商品房往往设定有土地抵押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因抵押权的权益具有法律上的优先性,若处理不当,会对购房人最终行使和享有预售合同的权利带来很大障碍和困扰。一般来讲,开发商应当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注销所售房屋的在建工程抵押,消灭抵押权;对土地抵押权,购房人需与开发商在合同中认真约定抵押权消灭的时间、条件等,并在开发商违约后及时主张权利,督促开发商还款清押或提供履约担保,防止更难处理的麻烦。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这些手续既是购房人的权利,也是购房人的义务,对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购房人自觉并督促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顺序,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是有效利用预售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对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由于商品房价格越来越高,商品房买卖方面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下面购买商品房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和违约率较高的问题,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本文给购房者提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建议,以供购房者参考:(一)不要贸然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定金。(二)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可以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法律规定为合同约定面积的3%。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购房者要注意开发商对面积误差的约定。(三)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购买预售的期房,开发商带大家看的都是豪华的广告和美好的样板间,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问题才暴露出来,这时,开发商早就将样板间拆了,购房者就没有证据证明看房时房子的质量标准,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将质量要求、交房标准、公共设施、售后服务等明确写在合同里。(四)价格要明确具体的写在合同里。价格条款必须具体,应避免出现“房价暂定多少,待房屋竣工后按实核算”等含糊的概念出现,因为按实际核算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各人的理解是不同的,日后容易产生纠纷。这里还要在提醒您对价格不仅应标明单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还应标明房屋总价。(五)关于违约的责任要明确。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些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购房者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自己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者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双方的违约责任约定不公平、不对等。(六)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不可抗力的范围往往会被开发商放大,比如有的开发商规定“因销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销售方把自己的免责范围扩大,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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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应注意什么

    专业解答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时,务必注意:合同需具备法律效力,预售的商品房应是在建未完工的,如有贷款需金融机构同意,开发商需确认收到书面通知。预订人及后续购买者须签署买卖协议并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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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预售合同没有签订如何维权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契约乃是将处于建设过程之中且尚未竣工的房产作为交易标的物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买卖方式,它在房地产业务运营流程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概括而言,商品房预售合约便是由预售方和预购方根据彼此间协商洽谈达成的共识,预定预售方于约定时间内将已建成并获得所有权的商品房交付予预购方,同时规定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以及按照约定日期接收商品房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所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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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专业解答在此情况下,购买房产时若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则无法签署相关合同。对于预售房产的开发企业来说,必须拥有合法且有效的预售许可证作为其经营的前提条件,否则任何未依法获得该项资格证书便开始销售的行为都将被视为非法,并且与购房者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亦会被视作无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诉讼活动发起之前,开发企业成功获得了正规的预售许可证,那么原本无效的合同有可能重新被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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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业解答关于商品房预售合的签立方面,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点重要事项:首先,如果所预售的商品房已实际交付使用,那么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买方有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其次,自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应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2024.05.23 13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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