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对房产纠纷时,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途径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双方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可根据争议涉及的具体问题,提交至指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
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将争议事项诉诸至所在国的民众法院进行司法诉讼。
值得强调的是,以上三种方式并非依次递进,当事人有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妥善的解决:
首先,当事人双方应当优先选择以非正式方式先行尝试沟通与协调;倘若不足以达成共识,可进一步采取和解途径来化解纷争;若上述两种方法均无法顺利解决问题,不妨考虑将该争议提交至特定仲裁机构进行权威仲裁;而在仲裁仍未能获得满意结果的情况下,最终的救济手段便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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