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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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我们在购房过程中遇到纷争时,有四种有效的解决途径可供选择: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它们的执行步骤如下:
首先应当依据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尝试通过私人渠道达成和解,若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可寻求第三方介入协助解决。如果这样依然无法取得成效,可以参考合约或双方约定,提交给特定的机构进行仲裁处理。若是最终未能解决问题,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处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争端与纠纷时,用户可采取以下四种途径予以解决:即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它们各自的应对流程如下所示:在初期阶段,用户应当遵循平等互惠的原则,尝试以私人方式达成和解;若和解无果,则可寻求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用户便需依据相关合同条款或双方事先约定的协议,请求特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若仲裁未能解决问题,用户还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4-10-09 14:4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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