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江津区法律咨询 > 江津区环境污染罪法律咨询 > 污染环境罪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有哪些

污染环境罪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有哪些

杨** 重庆-江津区 环境污染罪咨询 2024.09.18 13:26:38 491人阅读

污染环境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江津区律师 环境保护律师 江津区环境保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污染环境罪这个罪名,它的关键就是我们的心理状态。也如果我们明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情,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甚至是有些喜欢或是不在乎这样的结果出现~具体到法院判决上,他们会根据很多因素来判断你的主观意图到底是不是故意的比如说你做事的方式你的脑子够不够用还有你们那个行业的规则啥的。比如说,要是你一直在干这行,明明知道某个动作肯定会让环境变差,但还是照样去做的话,那就很有可能被认为是故意的。

2024-09-18 18:10:00 回复
咨询我

当我们说破环环境这个罪名时,它的构成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主观上要故意为之。也这个人他明明知道自己做了这些事儿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不好的影响,但是还是选择去做,甚至还希望或放任这样的结果出现。实际上,在处理这类事情的时候,法官们会根据很多因素来判断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故意的,比如说这个人平时的行为习惯,他的认知水平,还有这个行业里面的规矩之类的。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有个人他在搞这行很久了,明明知道有些事一旦做出来肯定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伤害,但他偏偏还要这么做,那法官可能就会认为他是故意的。

2024-09-18 16:25:26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涉及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主观要件必须为明知故犯的故意行径。这意味着,行为人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行为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潜在风险和实际影响,但依然选择不顾后果地积极追求或放任此类结果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考察行为人的行为举止、认知水平以及行业常规等诸多因素,从而判断他们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例如,若行为人长期从事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行业,并且深知某项特定行为必将引发环境污染问题,然而仍坚持实施此种行为,那么他很有可能被判定为主观故意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9-18 14:43:0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环境保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