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房二卖”涉及房屋归属问题时适用何种原则来确定最终归属,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当两个买卖协议同时存在且皆尚未履行完毕之际,应优先遵守签约时间靠前的那个合同约定;2.若其中一位买受人已经实际拥有了所购买的房产,那么就应当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确认该买受人为最终所有者;3.如果两位买受人都还没有真正获得房产所有权,此时便需借助于占有制度,优先尊重之前要求房产的买受人;4.如果已经有一方先于另一方完成了其在合同中应尽的义务,那么该买受人享有优先决定权、优先获得房产的权利。
2024-09-16 17:07:10 回复
关于一房二卖中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主要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两份协议都没有得到实际执行的情况下,应当遵循签订时间靠前的这项基本原则;其次,当其中一位购房者成功获得了该标的物业的所有权时,便需要坚守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再者,如果两位购房者都未能最终取得标的物业的所有权,那么这就需要根据谁是先行占有的情况来判断;最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初步完成了合同义务,那么就需要按照完成合同的先后顺序来决定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2024-09-16 15:29:59 回复
解析:
关于处理一房二卖现象以获取房屋所有权问题的基本准则包括:第一,在两份买卖合同皆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应坚守具有签约优先权的原则;第二,如果已有一方买受者成功获得了该标的物所有权地位,那么就应当坚决维护物权优越性的原则;第三,如果双方买受人都尚未实际获得标的物所有权,则需遵照拥有该标的物占有权优先的原则处理;第四,在一方当事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还需遵守其履行在先的客观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在一房二卖中,房产所有权确立的标准为:完成注册和过户手续的购房者得所有权;若双方均未过户,则先支付价款者得所有权;若双方均未支付且已签订正规合同,则最先达成买卖协议者得产权。这是基于公平、公正原则及契约精神的决策结果。
专业解答处理问题时,当事人首先尝试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求助当地消协,获取解除合约、退款等支持。如有仲裁共识,向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务必保存消费凭证、书面合同,必要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
专业解答一房两卖协议有效需满足:①基于双方真实明确意愿达成;②缔约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与独立思考力;③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章、公民权利义务禁令;④符合社会公德与公共秩序;⑤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有效性条件。
专业解答关于可撤销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以及无效合同的各参与方,自其知晓相关事宜之日起,各自享有在一年期限之内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进行撤销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权要求卖方全额退回其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收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赔偿金额最高不得超出已付款项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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