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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烂尾楼停贷会有什么后果

李* 新疆-乌鲁木齐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9.14 09:19:57 404人阅读

长沙市烂尾楼停贷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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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购买的房产遭遇烂尾危机,购房者未经允许擅自停止还款,将可能面临以下严重的法律后果:
(1)房产可能被低价拍卖处理:由于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向银行申请并接受了抵押贷款,因此在贷款尚未完全还清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暂时归属于银行。一旦购房者未能按照约定持续偿还贷款,银行在尝试追索无果之后,极有可能采取收回房产的措施。而在收回房产之后,银行通常会考虑以较低价格出售,以此来回收资金。这意味着,断供行为可能导致购房者的房产直接被银行拍卖。
(2)长期受到银行追讨本息的压力:即使房产被成功拍卖,但若所得款项仍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银行仍然有权继续向购房者追偿债务。除非购房者在未来彻底失去所有财产,否则银行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已经支付的房款可能血本无归: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需缴纳首付款、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城市配套费等多项费用。
然而,一旦发生断供现象,这些已经支付的款项大部分都将无法挽回。
(4)已经偿还的房贷无法取回:对于通过贷款方式购房的人来说,在购房完成后,他们需要每月按时偿还贷款。一旦房价下跌,购房者选择断供,那么他们此前所偿还的房贷将全部损失。
(5)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购房者主动断供不仅会对自身的信用记录造成严重损害,而且还可能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进而对其未来的贷款申请和就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2024-09-14 12:2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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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房产遭遇烂尾楼之后,若业主擅自停止还贷所可能面临的合法困境,主要如下:
首先,房产有可能遭受以较低价格拍卖变现。在贷款未清偿完毕的情况下,鉴于您与银行之间存在的抵押贷款协议,故暂时拥有该房屋产权的应为银行。若业主未能按时还款超过一定期限且银行催收无效,可能会考虑采取措施收回房屋所有权。此时,银行通常会选择通过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公开拍卖来回收资金,换言之,断供行为往往导致业主的房产直接由银行进行拍卖处理。
其次,业主可能需长期承受银行对剩余本金和利息的持续追索。即使房产拍卖所得款项仍不足以完全覆盖银行贷款本息,银行仍有权继续向业主追讨债务,除非业主此后再无其他资产可供执行,否则银行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再次,业主已经支付的房款可能无法挽回。在购房过程中,业主需要支付首付款、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城市配套费等多项费用,然而一旦发生断供现象,这些已经支付的款项大部分都将无法挽回。
此外,业主已经偿还的房贷也无法取回。对于采用贷款方式购房的业主而言,在购房完成后,需要按照约定每月定期偿还贷款。一旦房价出现下跌,业主选择断供,那么其先前已经偿还的房贷将全部损失。
最后,业主可能会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主动断供的行为将导致业主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这将对其个人信用造成严重影响,未来的贷款申请乃至就业机会都可能因此受到波及。

2024-09-14 11:3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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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购置房产不幸遭遇工程烂尾的情况下,倘若擅自终止支付贷款,将会面临诸多法律层面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遭受贱卖的风险,当贷款尚未来得及完全偿还之时,由于您与银彳翩签署有抵押贷款协议,因此,房屋所有权在形式上仍然归属于银行。一旦购屋者未能按时还款并长时间拖欠,银行在催收无果的条件卜,可能会决定采取措施收回房屋。而在收回房屋之后,银行往往会选择以较低的价格进行公开拍卖,以此来回收资金。这意味着,断供者的房屋极有可能直接被银行拍卖处理。
(2)长期承受债务追索的压力,即使房屋成功拍卖并获得的收益仍不足以抵偿银行贷款本息,银行依然有权对您继续追索债务。除非您在未来的生活中彻底失去所有财产,否则银行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已经支付的房款可能血本无归,在购房过程中,购屋者需缴纳首付款、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城市配套费等多项费用。
然而,一旦发生断供现象,这些款项大部分都将无法挽回。
(4)已经偿还的房贷无法追回,对于通过贷款方式购房的人来说,在购房完成后,他们需要按照约定每月偿还贷款。一旦房价下跌,购屋者选择断供,那么他们之前所偿还的房贷将全部损失殆尽。
(5)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购屋者主动断供将会导致其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进而严重损害个人信用记录。这将对其未来的贷款申请乃至就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024-09-14 10:5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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