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这种事儿还真的有时候不用批捕。比如说有些犯罪行为比较轻、没什么实质性伤害和损失,那就不算什么大事儿了;还有些犯罪行为已经过了法律追责的时间限制;再比如那些因为特赦令而免去刑罚的人;还有就是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有的告诉了才能处理,没告诉或者告诉撤销了的;当然,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都死掉了,那也是没法追究的;
最后,还有一些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如果这个犯罪嫌疑人是第一次犯错,而且偷的东西价值又不大,他自己主动投案自首,还立了功,把偷来的钱财都还给人家了,还得到了受害者的原谅等等这些情况,说不定也能不被批捕。
盗窃罪在有些情况下还能逃脱批捕。比如说,那个人的犯罪行为真的特别轻微,影响也小得不能再小了,看起来根本就不算个犯罪;又比如说那案子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了,早就超过追诉时效期限了;还有,政府颁发了特赦令来让他不用接受惩罚;还有那种犯法事情本来就应该告诉大家,但是没人告诉或者有人撤回告诉了;还有就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经不在人世了;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这个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如果那个犯罪嫌疑人只是第一次犯错,或者是偶然犯错,而且偷的钱也不多,还主动去自首,立了功,把偷的东西都还给人家,还得到了受害者的原谅等等,这些情况下也是有可能不用被批捕的。
2024-09-12 08:52:37 回复
解析:
倘若符合特定情形,诸如犯罪情节极其微小且后果未构成实质性危害,故不认定为罪犯者;其次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惩处时效期限;再若犯罪行径曾被大赦令予以宽恕而免去其惩罚;依据刑法原则需当事方亲自提起诉讼,然而却无人上诉或撤销原诉讼请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亡;以及其他法律明文规定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均可考虑不予批准逮捕。另外,若犯罪嫌疑人系初次触犯法律,偶然实施盗窃行为,涉案金额相对较少,同时具备自首、立功等良好表现,积极退还赃物并获得受害人谅解等诸多有利因素,亦有可能得到不予批捕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专业解答在特殊情形之下,即使犯罪嫌疑人为盗窃行为人并经过批准逮捕之后,依然存在申请获得取保候审之可能性。此种情况往往出现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亟待医治、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状况之中。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专业判断来决定。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嫌疑人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就可以被批准逮捕。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盗窃公私财物来获取价值较大的物品,或者多次实施此类犯罪行为,以及潜入私人住所、携带致命武器或通过扒窃手段进行公私财物盗窃等行为。
专业解答在部分案件中,经批准逮捕之后仍有可能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该程序属于一种国际通用的刑事司法机制,通过为嫌疑犯提供相应保证金或者担保人的方式,使得其得以在审判之前暂时摆脱监禁状态。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视乎嫌疑犯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所涉犯罪行为并非暴力性质、预计将面临相对较轻的刑罚以及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等等。
专业解答倘若涉及到盗窃罪的指控,也是存在可能无需批准逮捕的情況的。这是因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批准逮捕条件,也有可能不得已而不予批准逮捕。例如,如果该犯罪行为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损失发生;或者是,基于已有证据显示的犯罪事实无法构成刑事犯罪等。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做出是否进行逮捕的决定时,并不是完全的自主选择过程,而是需要依据案发当时的实际情况来权衡和判断。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时,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审查申请给检察院。对于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如果涉及到重大嫌疑人,最长可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的七天内,会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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