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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这个事,一般都是公安局来管的。公安局侦办案件时,要是碰上了正在搞事情的当事人或者非常可疑的家伙,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先把人拘起来。这个所谓的“刑事拘留”其实就是个暂时性的强制手段,主要是为了能尽快地制止犯罪嫌疑人继续作恶、防止他们跑路或者销毁证据等等。
2024-09-08 17:3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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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这个事,一般都是公安局来做的。那公安局在破案子的时候,要是发现有现行犯或者疑心特别重的人,要是情况合适的话,他们就有权决定拘留这类人。这拘留就是个暂时性的手段,主要是为了能及时有效地阻止那些犯罪嫌疑人再干坏事,防止他们跑掉或者毁掉证据之类的。
2024-09-08 16:0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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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因涉嫌犯罪而被依法采取的强制性于扰措施,一般的执行部门通常为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的过程中,若发现有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存在,且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权对其实施刑事拘留。这种拘留行为属于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迅速有效地制止犯罪嫌疑人的进一步犯罪活动,防止其逃脱法律制裁或者销毁关键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4-09-08 14:33: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