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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特价商品的“概不退换”政策实为不合法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在供应商品或服务时若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消费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达成之协议,选择退货或要求经营方承担更换及维修等相应责任。
2024-09-07 13:2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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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特价商品不能退换这一说法并不完全合法合规。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若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作为消费者的您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与商家事先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内容,选择进行退货处理,也可提出要求商家进行替换或修复等售后服务义务的履行。
2024-09-07 11:2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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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特价商品在法律层面上并不被允许实行不予退还或交换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能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消费者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进行退货处理,同时也可向经营者提出更换、维修等合理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024-09-07 11:03: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