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过户时请您务必准备好以下相关证明文件:转让方原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已经完成过户手续后,买受人持有的房产证原件以及相应的复印件;买卖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以及复印件;以及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转让契税和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以下是您所需准备的相关资料:
首先,请提供原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正本;
其次,已经办理好过户手续的买家,需要提交房产证的正本以及副本;接下来,买卖双方均需提交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复印件)。
另外,还需要缴纳有关的税费,例如转让契税和营业税等。这些费用将分别由县级财政部门以及地方税务局进行征收。
解析:
当然,为确保顺利过户,您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转让方原先持有的土地使用证正本;已办理完过户手续并取得买受人房产证的副本以及复印本;买卖双方各自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契税(由县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收取)和营业税额等(请交至地方税务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专业解答父母房产添加子女配偶姓名对产权是否产生影响若子女与配偶的房产,乃是由父母购置并以其姓名进行登记,此举将被视为父母赠予这对夫妇的财产,因此该住房应归属为夫妻俩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选择结束婚姻关系时,他们需依据双方共识来划分财产。
专业解答若公公单独持房,可经公公同意在房产证加媳妇名;如为夫妻共同财产,须婆婆认可。实施步骤包括:公媳签订产权变更协议,选择赠与或买卖方式,前者可能需公证。然后至房地产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专业解答关于在不动产物权登记中是否添加赘妻姓名的问题,最终决策权在于物权所有人。根据法律,物权所有人对其不动产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若有人未经授权占据他人不动产,物权所有者有权寻求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专业解答房产证加配偶名需办理产权变动,费用因房产是否贷款而异。无贷款需支付110元(工本费80元+地籍图勘测费25元+粘贴印花费5元),约20天可取新证。有贷款则还需支付额外费用,公积金贷款100元,公积金与商业混合贷200元,用于办理抵押权变更手续。
专业解答房产证上有父子名字,一般与儿媳无关。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视为仅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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