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定义,工资乃是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依照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以货币形式直接向其下属员工支付的用以作为劳动力报酬的款项,通常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励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以及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需支付的工资等多种方式。而工资则是劳动者个人劳动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注明劳动者的薪酬包含目标绩效奖金时,他们有义务针对该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以及标准建立起相关的考核体系。若未能建立起这样的考核体系,但是仍然能够按时并且足额地发放该项绩效奖金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将这笔奖金视为劳动者固定工资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当劳资双方因为目标绩效奖金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时,应该由用人单位方面来证明他们的工资计算标准以及为何无需支付相应奖金的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并未对绩效奖金的支付条件作出特别的约定,那么我们应当认为该奖金的支付与公司的盈利状况并无必然联系。无论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还是盈利状态,只要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正常履行了自己的职责,那么用人单位都必须按时并且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奖金。
在劳动法律体系中,所谓的“工资”,系指雇主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规或者劳动协议的具体条款约定,通过货币形式直接向自身的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通常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所得的工资补尝以及在特定情形下所支付的工资等多种形式。工资乃是劳动者劳动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若雇主在劳动协议中明确规定劳动者的薪酬结构中涵盖了目标绩效奖金,那么他们有义务针对该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及标准建立起相应的考核机制。倘若雇主未能制定出绩效考核制度,然而却能按照约定准时全额地发放该项绩效奖金,那么我们可以将这笔奖金视为劳动者固定工资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当劳资双方因为目标绩效奖金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时,应当由雇主方面就其工资核算的标准及其无需支付相应奖金的理由进行举证。假如雇主与劳动者双方并未对绩效奖金的支付条件作出特别约定,那么我们应该理解为该奖金的支付与企业的盈利状况并无必然联系。无论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抑或是盈利阶段,只要劳动者能够正常履行劳动职责并且符合劳动协议中所设定的各项条件,那么雇主都必须按照约定准时全额地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奖金。
解析:
在我国《劳动法》中的“工资”这一概念,实际上就是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中的条款,通过货币的方式直接向本单位的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这种劳动报酬通常包含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多种形式。工资无疑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的薪酬中包含目标绩效奖金时,他们有义务针对该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和标准建立起相关的考核制度。若未能建立这样的绩效考核制度,但是仍然能够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全额发放该项绩效奖金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将这项奖金视为劳动者固定工资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当劳动关系双方因为目标绩效奖金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时,应该由用人单位方面来证明自己的工资核算标准以及无需支付相应奖金的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并未对绩效奖金的支付条件作出特别约定,那么我们应当认为该奖金的支付与公司的盈利状况无关。无论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还是盈利状态,只要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正常履行了劳动义务,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全额支付劳动者的绩效奖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专业解答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若劳动合同约定目标绩效奖金,用人单位应建立考核制度;否则视为固定收入。争议时,用人单位需证明无需支付理由。无特别约定,绩效奖金与盈利无关,劳动者正常履行义务即应全额支付。
专业解答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若劳动合同约定目标绩效奖金,用人单位应建立考核制度;否则视为固定收入。争议时,用人单位需证明无需支付理由。无特别约定,绩效奖金与盈利无关,劳动者正常履行义务即应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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