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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租方在租赁期未满前提早结束租约,此举应视为违反合约条款之行为。作为租赁者,您有权索回已支付的转让费用,并且对出租方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当事人一方未能全面履行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或未完整实现约定事项,则应对未能履约或履行不当所产生的损失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仅限于继续履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等等。
2024-07-24 10: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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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商铺出租方未经租户同意而擅自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这无疑构成了一种违反合约规定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租户有权请求返还其先前支付的转租费用,并要求出租方就此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或其履行的行为未达到合同所设定的标准和要求,则该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对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等违约责任。
2024-07-24 09:1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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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出租者需提前回收商铺,此举无疑构成了违约的行为,作为租赁业主有权索回先前支付的转租费用,同时有权寻求出租者对此次违约行为负有相应的责任。在双方的合同关系中,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履行的规范性未达预期,那么该方必须承担起继续执行,针对问题采取有效弥补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7-24 07:26: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