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及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以及第三百九十三条之相关规定,涉及到行贿犯罪的具体主体责任范围可大致归纳如下:首先是针对自然人进行的行贿犯罪,在此情形下,行贿者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若在司法机关尚未启动调查程序之前,行贿者能主动坦白其行贿行为,则得以酌情予以从轻甚至减免刑罚。其次,对于具有一定影响力之人的行贿犯罪,包括向国家公职人员的近亲家属或与其有着密切关联之人进行行贿,或是向已离任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家属或与其有着密切关联之人进行行贿,在此情况下,行贿者与实施行贿的单位都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中,单位将面临罚金的惩罚,同时,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亦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最后,关于单位行贿犯罪,即单位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进行行贿,或者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若情节严重,单位将被判处罚金,同时,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总而言之,行贿犯罪的主体责任可能会涉及到行贿者、单位及其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等多个方面。
2024-07-18 17:29:01 回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尤其是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以及第三百九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明确得知,对于行贿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其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针对个人的行贿:在此种情况下,行贿者应当独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若在司法机关尚未展开调查之前,行贿者能够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行贿行为,那么他将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宽大处理。其次,对于具有影响力人士的行贿:即向国家公职人员的近亲或与其关系较为亲密之人进行行贿,或者向已经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其近亲或与他们关系紧密之人进行行贿。在这种情况下,行贿者及行贿单位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中,单位将会被判处罚金,同时,单位中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最后,关于单位行贿:当单位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实施行贿行为,或者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回扣、手续费等,且情节严重时,单位将会被判处罚金,同时,单位中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总的来说,行贿罪的法律责任主体既包括行贿者本人,也涵盖了单位及其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2024-07-18 17:28:41 回复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包括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及第三百九十三条等内容,关于行贿犯罪的责任人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主体:1.针对个人的行贿行为中,行贿者本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若在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前,行贿者能主动交代其行贿事实,则可依法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2.对于具有影响力人士的行贿行为,即向国家公职人员的近亲家属或与其关系较为紧密之人进行行贿,或者向已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家属或与其关系较为紧密之人进行行贿,在此情况下,行贿者与实施行贿的单位都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单位还会被判处罚金,而单位中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3.单位行贿行为中,若单位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进行行贿,或者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回扣、手续费等行为,且情节严重时,单位将会被处以罚金,而单位中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综合以上分析,行贿犯罪的责任人认定,既可能涉及到行贿者本人,也可能涉及到实施行贿的单位及其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行贿犯罪的责任人包括个人行贿者和实施行贿的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个人行贿者在主动交代行贿事实后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单位行贿时,不仅单位面临罚金,其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向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以及离职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行贿的行为,行贿者和单位均负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行贿犯罪的责任人包括个人行贿者和实施行贿的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个人行贿者在主动交代行贿事实后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单位行贿时,不仅单位面临罚金,其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向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以及离职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行贿的行为,行贿者和单位均负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签订的合同主体是分公司合同后果是由总公司承担的,因为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的资格,但是在实践中,可以选择分公司承担或者公司承担,甚至是分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担签订合同的后果。
专业解答合同主体由总公司变更成分公司之后法律责任还是要由总公司来承担的,因为从始至终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不过,就算是劳动合同要从总公司变更成为分公司,包括其他的民商合同,签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后是要跟合同相对人协商决定的。
专业解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应该由公司来承担,因为国家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企业不允许把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然后让包工头把工资给了农民工,一般情况下应该委托给银行来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或者直接由企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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