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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共合同里的用工形式通常有哪些

罗** 江西-九江 劳动合同咨询 2024.06.15 13:17:00 387人阅读

上海总共合同里的用工形式通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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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签约的劳动合同时长划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形式的雇佣关系:即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以及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具体而言: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的终止日期;
2、无固定期限用工,则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未设定确切的合同终止日期;
3、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将某项特定工作的完成作为合同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24-06-15 13:1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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