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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纳入大病保障体系之内的二十项严重疾病分别为:
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功能衰竭、乳腺癌、子宫颈癌、重度精神疾病、耐药性肺结核、爱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上述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必须与城镇居民医保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紧密衔接。
在这两种社会医疗保险中,都应该按照国家所制定的政策法规,为参保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4-05-28 14:1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