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停车设施(主要指车位及车库)的所有权归属,应当由各方当事人依据各自意愿,以售卖、赠与或租赁等形式达成协议加以明确。
换言之,这也意味着房地产开发商以及业主可以通过自治的方式来厘定这些停车设施的权利归属问题。
至于地下停车库的所有权问题,如果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有相应的条款予以规定,便应当遵照执行。
若未见相关条款,则需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
此外,如该地下停车库已经被纳入了业主的公共分摊面积范畴,那么当小区业主购得商品房时,他们所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总面积中就已经包含了该地下停车库的部分面积。
在此情况下,地下停车库的所有权理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享有。
反之,若地下停车库并未被计算在内作为公共分摊面积,那么该停车库的所有权便应归属于开发商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专业解答小区车位产权归属法规规定:车位建筑面积若计入公摊,产权归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产权的,归开发商;属于国家强制配备的人防工程车位,产权归国家。简而言之,公摊车位属业主,非公摊且开发商取得产权的属开发商,人防车位则属国家。这些规定确保了车位产权的明确归属,维护了业主和开发商的权益。
专业解答小区地下停车场使用权归属主要依据三点:一是若业主共担车库建设投入,则该地下停车空间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二是若开发商独立承担建设成本并持有产权,可预售给本小区商品房预购人;三是人防工程作为基本军事防护设施,其使用权及管理权受国家严格限制,开发商不得擅自销售。
专业解答地下停车位所有权归属因情况而异。若车位面积计入楼宇总建筑面积并分摊给全体业主,则归业主共有;若未计入且开发商拥有独立所有权,则归开发商所有。对于人防工程地下车位,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专业解答地下车位规划土地管理局管,地下车位规划产权归属一般来说是归开发商的,如果开发商是独立建设的那么他们有权将车位出售给业主,如果地下属于公摊面积,开发商无权销售和转让车位,如果地下车位有属于民防工程的,是国家的强制配套,开发商禁止销售。
律师解析 1、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约定遵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 2、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律师解析 1、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约定遵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 2、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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