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盗窃罪是否秘密进行审理

盗窃罪是否秘密进行审理

文** 广西-北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4 18:20:00 408人阅读

盗窃罪是否秘密进行审理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盗窃罪案可申请公开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初审阶段应对所有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然而,针对触及国家机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等案件,应当采取非公开审理方式;
而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等类型的案件,若当事人提出不公开审理请求,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此类案件中,人民法院需要当场对外公布原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2024-05-24 18:22: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盗窃罪是否必须秘密进行

    专业解答1.需明确,我国刑法所定义之盗窃罪并不以秘密的方式获取公私财物作为其成立要素。2.依我国法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屡次进行盗窃、非法侵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持危险物品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上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都将被视为盗窃罪。盗窃罪乃是最为古老且源远流长的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类型,其历史几乎可追溯到私有制制度的起源时期。

    2024.10.20 1478阅读
  • 盗窃罪是否秘密进行审理

    专业解答盗窃罪是否需要秘密审理在法律框架下,盗窃犯罪案件同样可以通过公开审理来展示司法公正和透明度。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第一审的案件,原则上都应该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以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政府权力行使的效果。然而,在此过程中也并非所有案件均适合公开审理。

    2024.10.19 1807阅读
  • 盗窃罪是否必然秘密进行

    专业解答盗窃罪的实施是否必须在隐蔽的环境中进行关于盗窃这一行为,并不必须通过秘密方式实施。在法律层面,盗窃罪并不是以秘密窃取作为其成立条件:此处所述的“窃取”,指的是行为人违背被害人意愿,擅自将他人物品转换成自身或是其他第三方(包含有限公司或组织等在内)所有的行为。

    2024.10.18 1652阅读
  • 盗窃罪是否一定要以秘密方式进行

    专业解答盗窃罪不限于秘密窃取,还包括金额较大(1000-3000元以上)或多类型盗窃行为,如公私财物、侵入住所、携带武器或公共场所扒窃。历史悠久,与私有制同步。刑法第264条规定不同金额的盗窃分级。省级司法机构可依据当地实际调整标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跨地区盗窃,认定标准由受理地司法机关确定。

    2024.08.28 2076阅读
  • 盗窃罪是否需要秘密进行

    专业解答盗窃罪不限于秘密获取,包括多种严重情形如多次盗窃、入室、武装盗窃和扒窃。历史悠久,与私有制同步发展。刑法将盗窃按财物价值划分为"数额较大"(1000-3000元至3-10万不等)至"数额特别巨大"(30-50万以上),省级司法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调整标准,报最高法院、检察院审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认定标准参照所在地司法机关规定。

    2024.08.28 1384阅读
  • 盗窃罪是否以秘密窃取为构成要件

    2025.06.21 1054阅读
  •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是否构成盗窃罪

    律师解析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包括但不限于秘密窃取。 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 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盗窃罪的处罚具体如下: 1、对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4、对于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5.05.28 1209阅读
  • 盗窃罪是否以秘密窃取为构成要件

    律师解析 盗窃罪不以秘密窃取为构成要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5.01.09 829阅读
  • 盗窃罪需不要秘密地进行

    律师解析 1、盗窃罪不以秘密窃取为构成要件。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2024.10.24 1480阅读
  • 盗窃罪是否一定要秘密窃取

    律师解析 1、盗窃罪不以秘密窃取为构成要件。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2024.09.22 118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