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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诊断证明就是不给写天数合法吗

侯** 江西-九江 工伤纠纷咨询 2024.05.24 16:38:00 367人阅读

医院开诊断证明就是不给写天数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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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合法且具备法律效力。
诊断证明书在法律上被认可为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然而,医生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诊断证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随意开具。
在执业过程中,医生未经过实际的亲身视察与调查,擅自签名盖章作出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是对涉及到出生、死亡等重要事项的证明文件进行隐瞒、伪造或私自销毁的行为,将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严厉警告,甚至可能被勒令暂停执业活动长达六个月至一年之久;
若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被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而对于构成犯罪的情况,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或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5-24 16:40:00 回复

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
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
、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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